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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龙马潭区春天凤凰城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太多太
qxs123321
2023-02-01 09: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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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市长

你好!

我于2016年在龙马潭鸿通春天凤凰城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龙马潭区希望大道183号23号楼1层2单元101201612开发商通知接房,看房时肉眼可见该房屋存在非常多、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经多次找开发商协商退房或修复未果上诉至龙马潭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开发商应修复好后交付。

2022年10月25日应开发商通知验收,经现场复核仍有很多质量问题我再次要求开发商修复完善后通知我验收接房,但开发商不但不履责反而给我邮寄一份《2022年因高温限电及疫情封控不可抗力致业主书》故意拖延时间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等事宜。

我将此情况反映给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庭,龙马潭区法院在开发商说质量问题已修复后连现场都没去的情下要求我方结案并以法院对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不专业,如我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就得提供证据(如:有资质的鉴定报告),这又回到了打官司前的恶性循环状况。该房屋的很多质量问题都是通过肉眼可见的,已被开发商掩盖的问题我留有照片可追溯住建局或质监站的任何专业人员都能作出认定。

今致信市长先生请求住建局或质监站能对该房屋的质量问题给予证实,请求法院依法要求开发商修复合格后交付使用,希望购房人的基本权利能够得到保障为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3-02-16 15: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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