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我住绵阳市梓潼县文昌镇,在校生,父母离婚后,现在我们兄弟二人无居住的地方,无生活来源,别人叫我们去起诉父亲,但是我们生活都成问题,更别说去打官司交诉讼费了,为了维护未成年保护法,希望政府出面帮帮我俩弟兄,父母的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
彭州,及绵阳西科大财产及不动产归男方所有,梓潼县滨河路32号住房一套归婚生子杨根所有。离婚后,父亲私自换锁,我们二人没有居住的地方,父母离婚后,我们的生活费及医疗费,学杂费都是母亲借钱垫付,由于母亲现以成家,无工作,我们多次通过电话要求,支付学费,生活费,父亲就是以各种理由不给,希望党委政府,妇联保护我们。
网友:
您好!
文昌镇司法所已和您的父亲取得联系,其表示1个月后处理此事。鉴于当前实际情况,该事件已于2023年2月1日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申请起诉,目前立案在审核中。
若您在后续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相关需求,可向文昌镇司法所求助。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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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镇司法所已和您的父亲取得联系,其表示1个月后处理此事。鉴于当前实际情况,该事件已于2023年2月1日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申请起诉,目前立案在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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