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开通宽带只明确告知我保底88元就可以免费使用宽带,然后给我一个电子签字版签字,没有明确我需要使用多久。现因本人申请注销宽带,登记办理是没有工作人员告知本人有合同在身不能注销,客户操作注销后,说要收取我违约金600元,我心想有违约金我就不注销宽带了,客服告知我已经注销,无法恢复,只有给我重新开卡,无奈只有缴纳。先申请退回,首先强制使用24个月已经是霸王条款,而且没有明确告知我需要使用,误导我签订不平等合同,注销时也没有明确告知我需要缴纳违约金,操作完毕强制收取。请处理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信商务科技局已调查处理,现作如下回复:
经与移动公司对接:您2021年7月5日通过遂宁船山分公司鼎盛明月通讯宽服站(加盟)合作厅办理宽带入网,绑定宽带账户:21701059334,宽带协议期2年,合约期内由移动公司为客户提供家庭网关和电视终端设备,若客户在协议期内提前解约,合同履约时间目前大于等于50%协议期时长,需支付200元违约金,提前终止宽带和电视业务需支付设备使用费400元(家庭网关200元/台;电视机顶盒200元/台),共计600元。您于2023年1月31日到营业厅支付600元违约金取消宽带,费用收取无误。如您认为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或移动客服误导您签订了不平等合同,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其余疑问,可咨询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信商务科技局,联系电话:0825-224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