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达州人农转非户口,2005年结婚时,农转非户口不能迁至农村户口上,所以现在我老婆和孩子一直都是非农户口,2015年为了孩子在荣县上学就从达州迁至荣县至今,请问一下,能把我老婆和孩子的户口迁移至我农村合成一个户口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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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老婆和孩子非农户口能否迁移至农村合成一个户口”问题收悉,荣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迁入:(1)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因结婚申请户籍迁移的;(2)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迁移回原籍地村组的;(3)对户籍登记在农村的未成年人,申请投靠父母迁移的;(4)户籍登记在农村的孤儿和孤寡老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机关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申请投靠农村亲属迁移的。据此,您提出老婆和孩子非农户口迁移至农村合成一个户口的问题不符合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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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公安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