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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拆迁小区收物业费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31 12:20 已回复

新生儿没有土地费,没有过渡费。拆迁小区还要收物业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回复时间:2023-02-02 14:0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正兴街道回复时间:2023-02-02 16:0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正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配偶系正兴街道田家寺社区5组原红莲3社村民,2014年11月在成都七中及泡桐树小区天府小区项目中拆迁。您户新生儿于2022年2月出生,出生时所在社土地已征收完毕,故新生儿没有土地费;根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正兴街道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细则》之相关规定,拆迁后的新增人员不享受过渡费,故您的小孩没有过渡费;拆迁后的新增人员否享受安置,将依据您户所在的拆迁项目正式实施安置时适时的安置政策执行。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2月2日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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