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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智慧团建”上团组织关系转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mengyutai  2023-01-30 18:25 已回复

尊敬的团委领导:我的政治面貌是:保留团籍的中共正式党员;我的户籍所在地为:成华区人才中心(新鸿南二巷18号);我的实际居住地为:府青路街道三友路3号锋尚阳光小区;我的职业是:自由职业,尚未落实固定工作单位。目前我的党组织关系已经转移到成华区猛追湾街道建华社区第27党支部。我需要咨询:我的团组织关系应当转移到哪个街道的哪个支部?与哪位同志对接?需要什么材料?谢谢领导百忙之中拨冗解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31 10:20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猛追湾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您的团组织关系应优先转入长期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也就是您目前居住的府青路街道三友路3号锋尚阳光小区所在的社区,建议您咨询居住地所在的社区。
以上情况已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3-01-31 22:48

对猛追湾街道的服务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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