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后想将户口迁至他家,他家位于草池镇崔家村2组,但是原地址后因灾后重建,现房屋地址是平桥村的集居地。我们去上户,原地址的房本已无效,现地址集居地也无产权房本。我们跑了很多次都上不了户,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处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咨询农村地区迁移户口如何提供住房佐证材料。根据成都公安户籍办证服务指南,名词解释:(六)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农村地区住房佐证材料:指已确权住房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未确权有证住房出具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未拆迁无证住房由农村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已安置但无证住房出具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由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进行核查)。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2月1日9时2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