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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渠县出租车司机以“强制下车”威胁乘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30 10:57 已回复

2023年1月29日11:00许,本人与三名乘客共同搭乘出租车川S T 2909赴土溪乘坐火车(出发前司机存在拖延时间意图加收车费的情况)。12:10左右,司机提议为节省时间我们一行乘客可以先支付车费,并在本人想要扫描车上悬挂二维码并支付时阻止,称车上自带二维码为夜班所用,让乘客支付给他的微信个人帐号(不知道此举是否符合出租车管理条例)。本人与车上其余三名乘客君先行支付车费30,共计120,与春节期间渠县同型号出租车包车前往土溪的费用持平。此后,司机临场变卦,表示每名乘客应受费用为40,本人与其他三名乘客表示不满,拒绝支付。此时我们离火车站仍有一段距离,且时间与火车发车时间12:49相隔较近,该司机当场表示每人加收10块,否则自行下车或者将人载回渠县城区。无奈,只得添上这10块,至此每名乘客支付40,共计160,超过包车所需费用。
事后本人与车上其中两名乘客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拿到支付截图。(网站问题,部分图片无法上传,可联系本人查证)
春节回家不易,此人此举更是为渠县抹黑,出租车作为城市的形象窗口,怎能如此放纵?宕渠子女岂能容忍这样的恶人恶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31 09:29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渠县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03 17:36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1月30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渠县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对川ST2909驾驶员批评教育。该驾驶员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电话取得了乘客的谅解,退还了多收车费30元。同时渠县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学习教育,驾驶员也保证在今后的行车过程中不再犯类似错误。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经办人:赵俊麾,联系电话:0818-7209511。


渠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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