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标准以及具体如何领取,什麼時候领取?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女士,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22年9月入伍家庭优待金何时发放?以及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标准、具体如何领取,什麼時候领取?”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军分区动员处关于转发<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退役军人[2022]17号),“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确定,实行城乡统一。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的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南充调查队提供的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1518元的80%确定为17214元,具体金额以区财政局拨付资金为准。待财政局款项拨付后,本人或者亲人携相应证明前往属地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办理。
如对以上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致电嘉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详询(0817-3630036)。
南充市嘉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