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十二条全文如下:
第五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下列信息,并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一)物业服务人的营业执照(执业证照)、投诉电话及物业服务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
(二)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合同履行情况;
(三)电梯、消防等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维修保养记录以及安全运行状况;
(四)供水二次加压调节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水质检测报告;
(五)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收支情况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六)物业服务用房使用情况;
(七)实施酬金制收费的,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事项应当持续公开;其他事项,应当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
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答复。
凯德风尚小区未见电梯、消防等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以及安全运行状况,建议在电梯内、消防设施附近等显著位置公示;不知道在哪里可以看见“”供水二次加压调节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水质检测报告”;“物业服务用房使用情况”;2022年度的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收支情况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也没有消息;该小区业委会成立难,请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尽早公示公开;另,最好不要返回蔡桥街道办物业管理部门,若返回,此事基本无法解决;若未能见到相关公示,我将持续关注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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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蔡桥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蔡桥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已约谈该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并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管理。该物业公司表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管理,为小区提供优质服务。物业对于电梯相关公式情况已上墙。感谢您的来信!
仅展示了电梯的相关公示情况,没有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其中第五十二条的其他内容公示;且回复中“电梯相关公式”,反应蔡桥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应对式答复,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