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9日,本人通过朋友介绍通过微信咨询驾校教练相关问题,且该教练通过微信发送训练场地定位就在本人住所附近(石羊场附近兴容兴场地)。
2022年12月3日,该教练把我推给武安驾校陈**,至武安驾校双楠分校报名点处进行报名,签署合同,无票据,具有微信支出凭证。
2022年12月28日,科一通过,在此期间,该驾校陈**不耐心不主动讲解问题。
2023年1月6日,预约科二练习,本人询问才告知场地变更远处(武侯区川西营村金花驾校,距离本人住所来回3个小时左右),且通过本人询问,陈**才表明科二考试场地若为他们指定的蒲江考场,则送去,来回需付费,若选其他考场则不管。
2023年1月8日,教练喊本人与陈**联系退费,陈**明确表示退不了。本人便拨打12345热线平台进行投诉。
协商至今,由于驾校场地变更且不提前通知,与签订合同时训练场地所说不符,且驾校陈**不负责任态度,非本人原因,本人始终保持退费态度。
武安驾校表明重新协调了场地,本人发现为旧(近)的场地,但其前坚称旧场地不可用,为政府收回,本人现严重怀疑其中的欺骗性。持着坚持退费态度,驾校表示2880的费用,需扣除报名费980、科一240、科四200,本人不予接受。
总:
因驾校场地原因变更且不通知、驾校负责人陈**态度散漫不负责任、合同未表明退费问题且退费不合理等情况,本人有权要求驾校陈**扣除科一项目240费用外,将剩余费用退回。望各位领导能为消费者主回公道。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们调查核实了您的诉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与武安驾校联系了解了相关情况,您于2022年报名成功并参加了科目一的考试,您们双方签订有培训合同;您就近的训练场已拆迁,并且已为您推荐了两个方案:1、教练就近安排在原训练场3公里左右的新训练场进行练车;2、教练同意扣除产生的费用退剩余部分。您如需要收费凭证明细可到武安驾校查询,因您均不接受以上两个方案,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处理,该校积极配合。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月30日15:0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电话:87587515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首先,该回复内容为驾校联系本人,非官方人员通知;
其次,正是不接受驾校退费提议才再次投诉,请各位领导认真查看,非本人原因导致学习意愿停止,为何需要消费者承担损失,而驾校过错方仍在此捞钱,本人亦在内容中说明合同以及驾校陈拉拉并未说明退费问题,请问现在所提出的退费费用合理么?
最后,我再次强调初始非我本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合同亦未说明退费问题,为什么驾校讹钱如此明目张胆,受害一方反而得不到正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