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婚后我老婆具备新都购房资格,而我没有购房资格,目前通过摇号已在双流某楼盘买下一套住房,首付款月全是我在供支付。办理贷款时,被告知需要我签订放弃产权声明并承担还贷责任。我想请问:1、签了放弃产权声明,这套房屋是否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现在离婚,这套房屋会不会根据我支付了一半的首付款以及按揭款来判给我一半的财产?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 双流区司法局已安排法律服务人员于2023年2月2日上午11:30与您取得电话联系,通过了解具体情况,就具体行为中的风险在电话中对您进行了提醒,并做出了相关建议。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