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原籍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龙家村人,大学时户口迁出,大学毕业后户口放在雁江区人才交流中心,本人一直无固定工作,现想将户口迁回老家,请问是否符合政策,如果符合需要找哪个部门,走什么流程,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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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安【2018】113号)文件第五《规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之:已迁移到学校学校集体户的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在读期间因各种原因被退学、开除的,其被退学、开除后1年内提出申请的,可迁移回原籍地农村村组。按照川公安【2018】113号文件规定,您的户籍不能迁移回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