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西街21号(原粮食局车队)院内自建房由于联系不上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小孩子无法解决就学问题。请问政府这个问题怎么办?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经我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联系不上开发商,您也需持委托书、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等资料前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剑阁县自然资源局详询,联系电话0839-660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