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局领导:您好。 听闻,遗产继承,需要办理“无非婚子女证明”。好像,是在原单位,或街道,社区办理。没有“无非婚子女证明”,个人,无法顺利,继承房产等等。 个人觉得: “无非婚子女证明”,可能只增加,民众负担。(单位,街道,甚至个体自己,都可能不清楚,有无“无非婚子女”。证明作用不大。) 政府 能不能,视情况,取消“无非婚子女证明”,减轻民众压力。 谢谢领导。不好意思,增加领导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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