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馨苑住房于2022年11月份才通知交房,接房时物业管理费收费金额从购房签合同时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怎么不是从交房之日起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呢(房屋未交付业主期间为什么向业主收物业管理费)?且按合同规定交房日公司延迟交房为什么也不支的违约金呢?
康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康德馨苑小区位于温江区温泉大道三段2000号,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中粮地产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现该物业公司更名为大悦城控股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经核实,康德馨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物业费的价格标准、物业服务内容及起始计费时间。业主可在物业系统中查询相关计费时间,如发现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不符,可向区住建局进行反映。物业企业已将业主关于延迟交房的赔偿意见向开发建设单位转达,您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妥善处理业主诉求。
2023年1月30日15时10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对区住建局工作表示知晓。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若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热线电话(028-82720381、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