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内江 » 东兴区 »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一些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投诉】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一些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18 14:52 已回复

你好!我是内江市东兴区富溪镇来凤村五组的村民王祖亮,感谢你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件!
基本情况:今年我在为父母办理农保缴费时通过富溪镇镇政府经办人员了解到:我市农保参保我市现行农保政策规定“新近参保农民必须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养老待遇,如法定退休年龄前未缴满15年的农民参保人如在1966年1月1日前出生则可通过补缴满15年在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如在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农民参保人则不能补缴,需在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我知道的成都,达州那面是1967年底出生的人都可以补缴,怎么我们大四川不统一补缴年限呢。有好多人65岁都在缴费,怎么就不能补缴了,真的不能理解,只要我们交够了年限,满60岁了就行了呗,而且他那个以前缴的200为什么也不能提高,现在有钱了想提高缴费了还不行,交了的年份就不能补缴了,这是什么逻辑呀,只要我们不违法,愿意补缴就应该让咱们大家有意愿的补缴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29 09:52

此件已交办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东兴区富溪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06 15: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于2023年1月29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富溪镇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川人社办发〔2020〕12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衔接第十二条(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年满60周岁时,可补缴至满15年。(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关于村民王祖亮诉求的农村养老保险(200为什么不能提高)情况说明如下:
县(市、区)级社保机构应宣传引导参保人员按规定逐年缴费。参保人员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员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但不享受缴费补贴,社保机构不得为已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办理补缴。
总结: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川人社办发〔2020〕125号”》结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居民应按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的补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提高补档是在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员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但不享受补贴。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富溪镇人民政府(0832-2920039)。
感谢您对社会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东兴区富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