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规定,购买人才公寓自合同备案2年内(大概),持续在成都工作并交纳社保,方可办理房屋产权证。请问,如果买了成都高新区的人才公寓,项目已交房但暂未达到办理产权证的时限前,是否可以先把户口迁到人才公寓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系咨询户籍政策问题,办证中心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相关问题进行了耐心解释和沟通交流,房产交付后在公安系统里录入地址后便可迁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月19日10时45分,与您联系告知。
联系人: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85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