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们是2021年搬迁协议已经签订,参照彭府发[2014)3号文件执行。
拆迁款至今未拿到,今天细看协议发现搬迁协议上没有写统规自建房房屋搬迁补助这个钱,五人户7.5万。
现在我们还能争取这个补助吗?
“你的留言”我们收到了,你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天彭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经查,留言人系牡丹新城小学项目搬迁户,由于未办理搬迁款打款手续,故未拿到搬迁款。我街道已告知其办理方式,待留言人完成打款手续后,我街道将按程序为其打款。反映的“五人7.5万”系留言人误读,已向留言人解释清楚。
2023年1月20日
“你的留言”我们收到了,你反映的问题彭州市拆迁安置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9日印发了《彭州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彭府办发〔2021〕8号),其中第五条规定“拆迁统规自建房屋,一人户搬迁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二人户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三人户补助标准为4.5万元/户、四人户补助标准为6万元/户、五人户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为7.5万元/户”,第十五条规定“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具体补偿安置政策请咨询彭州市拆迁安置服务中心,电话028-83704526。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