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公司多次悄悄违约金扣除,未通过电话短信或其他有效渠道提醒告知用户欠费缴纳,总金额达210元。本人从未恶意欠费,均不定时查看支付宝气费出账并及时上交,对欠费并被悄悄扣除违约金一事任何提醒通知,并不知晓,后来偶然添加公众号查看才发现。针对这种恶意隐瞒欠费并扣除违约金的行为,要求成都燃气公司返还所有不当扣除的违约金。
肖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公司对该小区抄表方式为远程抄表,单数月8日即通过远传系统采集客户家中的气量数据。2015年10月至2022年12月我公司收取您户气量3957方,气表底数为4800方,燃气费共计7868.7元(已结清)。其中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2017年5月、7月,2018年1月、7月、11月、12月,2019年5月、9月,2020年1月、7月,2021年1月、3月因逾期交纳燃气费用而产生违约金共计210.1元。经核实,2021年4月前我公司系统登记您户电话号码为173****0108,如您户未及时交纳气费,系统会发送“催费短信”,温馨提示及时交纳气费。2021年4月您户通过我公司“微网厅”绑定燃气卡号,在抄表日程后系统通过微信对您户推送“账单提醒”。
经与您沟通,您表示购买二手房,系统预留号码是前房主使用。工作人员告知您小区抄表日程、交费时间以及上述抄表及账单提醒情况,产生气费30天内及时结清不会产生违约金。同时在征得您的同意下,我公司将您指定的电话号码录入短信平台,今后通过短信平台通知您户气费生成情况。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月18日10:21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