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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政府能违反拆迁协议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16 12:54 已回复

领导好:我想问一政府跟我签了拆迁协议,我是城市户口,(原农业户口,因第一次婚迁改变户口性质,没有享受过政府任何福利,再婚到农村,)孩子农村户口,当时占地是签的合同有我的房物分配,现房子修起了,政府又不同意分给我了,说非农业不能分。合理吗。如不合理,当初我们不可能同意拆迁。我老公已先分配了。就我和孩子两个人,现在我应该如何要求政府履行协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8 15:5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永兴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9 17:0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户主李某福已于拆院并院项目安置于枫叶苑小区13-2-1*。本次干塘村4组集体土地自主申请搬迁项目中,对符合该项目安置人员进行房屋安置,于2019年5月21日与您户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同时在协议内约定注明:“何某娟待集体经济组织认定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经认定后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自愿取消其安置”。2020年干塘村4组在确认集体经济之成员时,何某娟未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协议约定及 《成都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永兴街道干塘村4组集体土地自主申请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六项安置对象要求,应予以取消何某娟本次住房安置;李某为本集体出生入户,可按照实施办法进行安置。为便于后期房源分配,请您户尽快到拆迁办完善相关手续,若您户对政策解读存在疑问,可到永兴街道拆迁办现场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月19日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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