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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资中县新冠肺炎救治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16 09:35 已回复

我父亲是人民教师,2022年12月24日感染新冠肺炎,氧饱和度只有80%,之前办理了异地就医(成都市),但在成都多家医院均无床位收治,且呼吸机难求。我们把他紧急转运到重庆救治。在重庆住院后,因重庆当地医保告之可以直接联网报销,不用再通知资中医保局,我们便没有打电话给资中医保局备案。在1.12日因父亲抢救,重症感染,医疗费用巨大,给资中县医保局打电话咨询有无新冠救治自费补充报销(此时四川省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可以将自费部分补充报销),资中医保局告之,可以将异地就医办理至重庆,报销比例可以提高20%,遂办理了异地(重庆)就医,但是被告之1.12日之前的不能按照异地就医比例报。同时说资中没有新冠肺炎救治自费布分补充报销。
因此,请问这种同一次住院,为啥前半段12.25-1月11日报销比例不能调至一样?这期间已经花了15万,我们负担太重,希望能都按照办理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结算。
第二就是国家,四川,重庆等地均出台了新冠肺炎自费部分补充报销政策,为什么资中和国家指导意见相悖,直接一分都没有?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6 10:30

此件已交办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24 17: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1月16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资中县医疗保障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12月24日,您父亲新冠肺炎在重庆异地就医,并于2023年1月12日您父亲办理了重庆市异地安置,您对2023年1月12日之前的住院费用无法安置异地安置政策报销以及对新冠补充报销有疑问。
根据内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政策,您父亲的异地安置办理之日起,安置地的住院医疗费用不降低报销比例。
根据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异地就医确诊患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按规定承担。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资中县医疗保障局0832-5526303) 。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资中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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