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中国石油加气站刁难消费者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企业 投诉】中国石油加气站刁难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15 15:5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油气两用车主,在2022年8月营转非(由网约车过户到个人名下为私用),重新上了新的车牌照,信息与网约车时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的车牌就不一致了(气瓶有效期2023年7月25日,到期检验会自动更新信息),在这期间,我在成都任何加气站加气时,对新车牌和气瓶上信息不一致没有产生过任何异议。
可是在昨天下午3点到双流区天研路490号中国石油加气站加气时,遭到拒绝,理由是车牌和气瓶信息不一致,于是我向加气站工作人员出示了有效证件《机动行驶证》和《成都市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加气站拒不认可!
中国石油加气站不认可我的合法证件,又无法给出新牌照和气瓶信息不一致拒绝加气的法律依据?国家标准?行业行为?那又凭什么剥夺我的消费权?刁难消费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7 10:1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发展和经济运行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未经使用登记或者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严禁充装”规定,各加气站在对车辆加气前,要检查“车牌号、气瓶使用登记编号”等内容,是一致的方可充装。充装前,鸿运加气站检查发现您的车牌号与电子标签扫描出的车牌号信息不一致,一线充装人员严格按规定和服务工作流程作了解释,无法为您充装CNG。请您完整完善包括气瓶等过户手续。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月16日与您联系。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