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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劳动权益仲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15 05:11 已回复

本人于2021年4月12日就业于现在的公司工作。因为公司没有提出签署劳动合同,所以从未签署劳动合同,所有薪资待遇都是和老板口头协议,包括社保的缴纳。上班之前公司老板口头说上班后会购买社保,可上班后一直未曾缴纳,截止到2022年6月,由于其它原因,本人提出要求,公司才给我缴纳社保,60%档次每个月从个人工资扣除400元整,想咨询可以要求公司单位为个人补缴2021年4月份到2022年5月份在职工作时所应该享受的社保待遇嘛?如果可以公司不愿意,拒不执行怎么办,有工资转账记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6 10:35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人社局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8 14:52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因您未提供单位名称,未查询到工商注册信息,故无法核实其参保信息。建议您再确认相关信息后,持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等劳动关系法定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资证明等资料,前往该单位社保开户地社保局稽核部门办理投诉登记手续,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利。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17日11时20分电话联系您,您表示已知晓。若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武侯区基金中心社保稽核科(电话:85057956)。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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