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市委书记,您好!我是的一名寒假工,被祥能人力资源部介绍去捷普做临时工,说好的做15天,提前7天后就可以离职,去年12月31进厂培训,今年1月1号上岗,现在都14天了,眼见马上过年,想挣点钱当下一学期的生活费,10去拿离职单,居然说离职时间由公司定,我说的时间不算,,正常离职是24元一小时,未做满150个小时离职工资就按底薪1970算,如果我18号前离职就只能拿到900多最多不超过1200,出去这边18天的花费加回家过年车费,就只剩下300多,每个小时工资高达2块多,所以我想18号正常离职,或者拿到24一小时年前离职,其他人力公司都能放寒假工回去,唯独祥能的不给我们,找他们拿离职单他们就是那句话听公司安排,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找到市领导。
崇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接到您留言后立即安排专人与祥能人力资源公司取得联系,并就您诉求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后续祥能人力资源公司向我局反馈,已通知您领取离职单(正常离职)。若后续对领取的工资金额有异议,请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