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书记,上次向您咨询的关于(拆迁安置协议只有政府部门单方面有的协议合理吗?)的问题,今天温江区有关部门打电话说:“协议是七八户人签字后交由有关拆迁财政部门存档,这是合理的。”我们还是有很多疑惑,所以向您求助。我们村民没有正规的协议原件,如果协议被换或者拆迁相关部门没有履行协议内容,我们村民又怎样去维权呢?政府部门口号是(早拆迁早选房,没有房源就把你们往别处安置)书记,您说我们村民的心里能有底吗?要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才行,您说对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关于拆迁只有政府部门单方面有的协议能保证村民”的问题,涌泉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拆迁补偿协议在村民签字确认后由拆迁组工作人员逐级上交审核,最终由财政部门审核完毕后,按协议确定的补偿内容、金额等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补偿款,该补偿协议作为支付拆迁补偿款的凭证材料之一,由财政部门统一存档,村民按协议约定取得相应补偿款。同时签订的《人员安置固化协议》经拆迁组和街办领导签字盖章后生效,可向您提供。
我街道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17日13时35分与该网友电话联系,告知了上述情况,该网友表示满意。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涌泉街道办事处
2023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