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在2022年3月份入职成都腾翔之家公寓有限公司,在4月中旬,法人口头宣告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答应四月下旬将工资发放,到时间没有发放,联系不上人,我去人社局报案,五月,联调中心找到他,协商分期将工资给我,到时间他又不给,联系不上,我去法院报案,申请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还是不给。考虑到我金额不大,法院建议我进行司法救助,于是我去弄司法救助材料,弄好之后,资料审核又不通过。我就想知道,我要回我的工资,是维护的合法权益吧?我先联调,然后再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合法途径吧?怎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得到一个不合理的结果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部门已收悉,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您本人核实,2022年10月20号,您依据生效的民事裁定向区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公司)进行网络查控,查控结果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22年11月14日,案件承办法官通知您到区法院沟通案件情况,并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笔录,对被执行人(公司)及其法人实施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为涉民生案件,告知您可申请司法救助,后您向区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但经审核材料不齐。2023年1月20日11时,案件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您,进一步沟通了案件情况,并告知其需要重新补充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材料,您对案件承办法官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