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农民没有房屋居住,想申请宅基地建房。由于13年跟前夫离了婚,就出去打工挣钱供儿子上学,在外租房子过日子,现已是五十多岁了,儿子还没成家,母子俩没能力在外买房。我想申请宅基地建房子居住,可是镇上,村上都同意我建房,而县上国土局确卡着我选的老宅基地址说是耕地,不准建房,请问我难道要在外打工打到老死吗?就不给回老家吗?原来的房子,前夫再婚了一大家子和老母亲住着,套二的房子,根本就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就因前夫是户主什么也不给我们母子,而离婚后户口本上就把我盖章成村民。我现在是一位单身母亲,求省政府直属机构下村详细调查一下我的情况。看看是不是一户多宅,是否有超出人均居住面积,请批宅基地建房居住。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致敬!
肖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转龙镇政府及您所在(村)社区沟通了解,在您婚姻存续期间,已参加当地土地整理项目,自愿拿出农村原宅基地复垦,并享受建房相关政策。同时,在您为建房选址后,我所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5日,会同转龙镇政府及(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该地块为耕地,属于限制建设区,不符合宅基地选址。现场已向您解释说明需重新选址。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2月3日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若您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到竹篙规划和自然资源片区所办公室咨询,或者致电金堂县竹篙规划和自然资源片区所办公室028-84966569。
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