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住建局负责人:
我是新津区-花源镇-廊桥水乡小区的1名业主,小区于2012——2016年起开始陆续交房,但物业服务现状是:物业公司百般设阻业主成立首次业委会!物业公司随意招几个保安,挂个牌子,请个法务,花尽心思催物业费,而不愿多花心思搞物业服务,服务项目也是逐年减少,毫无服务标准,业主没有获得感,咨询贵局给予及时回复,便于化解物业纠纷:
1、2010年小区在贵局备案的物业收费标准4.5元/平方/月,该物业公司备案的物业服务等级是多少级?每年评定和审核过吗?
2、成都市2021版《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截图提供) ,小区的前期《临时物业公约》和开发商备案的《物业合同》均无服务标准告知,业主去小区查询,物业经理以涉嫌内部保密为由拒绝告知和公示。在此情况下,是否成都市的《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就是法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呢?业主交了4.5元标准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拒绝提供服务标准和内容,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较大,请给予权威答复。1月11日去新津区公园局城市运营科,他们无法提供实质性的答复,我们只能求助上级部门。
3、成都市有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标准依据吗?郑州、西安都有。
以上3个问题,请及时答复, 谢谢!
此致
成都市住建局
2023年1月12日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当面进行了解释说明,我局春节后联系物业公司与您当面沟通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月19日11:15,与您电话联系,电话未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