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青龙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底商阳光茶楼在小区商铺门口的公共区域设置了停车场且安装了道闸,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目前,该停车场未经过小区业主大会表决,也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许可。街道要求物业严格按照政府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开展物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