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1989年通过仁寿县劳动局社会考试招聘的合同制生产工人。主管部门是仁寿县计经局,工作单位是仁寿县火电厂,工作岗位锅炉
工,属于特殊岗位。2001.6月进行破产清算。然后自谋生路,从来没有享受国家任何政策、经济补助。现在已经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到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退休事宜,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认同我们工作岗位和工作年线,要求我们按照干部身份年线办理退休手续。我们应该向哪个部门查询有关政策文件。
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相关规定,您从事特殊工种年限不满足提前退休条件。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36286536咨询。谢谢您的留言。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