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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求助】没有收到短信通知违停车辆立即驶离,被贴罚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11 10:51 已回复

2023年1月11日,因附近停车位已经全部停满,全是车辆,本人临时停靠路边,也没有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 9点37分收到短信在樱花街违停立即贴罚单,并短信告知“请立即驶离,未驶离的,将依法拖移”; 本人在旁边办理事情收到短信后两分钟到达现场,并开车移走,现场有多名摆摊人证明,只贴了本人放车这一排车辆,本道路对面也没有贴,周边一样是满地车,

   根据成都公安发布,自2022年1月20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将不再通过“蓉e行”进行违法停车消除申报,成都交警将对机动车所有人进行短信提醒

然而交警在没有发短信提醒直接贴罚单,违背之前政策,也得不到市民认可,

另:本人在12345市长热线两次反应情况,第一次是在1月4号,第二次1月10日追加反馈,到目前位置均未得到回复,12345接线员也说不知道什么原因未回复,希望市长帮忙处理,市民反应情况是正规渠道,希望得到解决,要改善周边环境,了解,确实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3 15:5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成都市交警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将机动车停放在锦江区樱花街,被照相取证并张贴《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的通告》第一条规定,在本市城区道路上,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机动车应该在规定地点停放。如果您对您的违规占道停放行为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次乱停放违法的短信通知后向成都市锦江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您反映收到违法行为被记录的提示短信相关问题,根据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22年8月24日发布的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相关公告,锦江区樱花街属于其中一条严管路段。该路段实行严格管理模式,对违法停车行为通过现场查纠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故不实施十分钟违停驶离政策。
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希望大家能文明参与交通,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若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可拨打分局电话:028—8441278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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