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从2020年12月2日入职成都韩希科技有限公司的,从事该公司的UI设计工作,在该公司已经有2年零29天了,最后因公司业务调整,被该公司辞退,并没有任何形式赔偿!望政府这边可以提供帮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反映公司侵害了您的劳动权益。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和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之规定,请您准备好上述资料,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现场投诉。
如因辞退、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请您准备好相关资料,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