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导,我父亲2022年5月在彭州市人民医院办理的特殊门诊并缴纳800元门槛费,一年一缴,为什么2023年1月,这不到一年又要缴呢?
“你的留言”我们收到了,你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卫生健康局回复如下:《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病种特点,我市门诊特殊疾病分为4类;根据第五章“待遇支付管理”第三十四条规定: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分病种、分参保类别、分医疗机构计算。具体为: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四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一次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0元。其中“自然年度”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您所反映的情况已跨自然年,故需缴纳前述费用。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