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双流区南湖国际中心锦辉阁(协和街道美岸路666号),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购买了电动汽车,但在申请安装充电桩时遇到了麻烦,我自己购买的小区固定车位,在电业局申请开通时,需要物业同意书,但物业不同意出具,要求业主在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安装,不仅要额外收取2000元费用,而且后期每度电要收3毛的管理费,这是什么强盗逻辑?在自己的车位,在国家电网正式的单位申请安装,还不行,必须要在他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安装,这不是明显的吃钱吗?现在这个年代还敢这样??希望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安装充电桩问题,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加快推进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配合小区业主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受托开展运维服务。经了解:物业已与国网电能公司工作对接小区安装充电桩事宜,发起第三方充电设施建设,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街道社区已要求物业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以上情况2023年1月12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