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在成都一家省级企业工作20余年,其间一直购买省社保及省医保,为成都户口。现在因家族原因,计划辞职,后打算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个人购买成都社保、医保。我想咨询:
一、我现年龄超过40岁、不到45岁,打算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购买成都社保、医保约10年。想请问,将来在领取养老金时,两账户能否合二为一,还是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账户进行计算及领取?
二、我现单位购买的比例较高,我在以灵活人员身份购买时,档次能否选择与单位档次持平?在将来领取时是否每月退休金会受影响?
三、本人现身份为技术人员,以灵活人员身份购买时,最早多少岁能领取养老保险?想尽早领取的话,现每月所交额度是否会受限?
希望领导抽空解惑,感谢
网友:
您好!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单位职工停保后,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缴费,退休时该人员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合并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单位职工不同,单位职工按照职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当年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例:2022年可选择60%-300%范围内共7种缴费档次。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对将来领取的每月养老金有一定的影响。
根据该网友留言的缴费情况,若其今后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满足当前国家政策规定的男满60岁,女满50岁的退休条件,到龄当月可办理退休,次月领取养老待遇。
2023年1月11日下午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表示已了解相关政策。
如需更进一步咨询成华区养老保险相关问题,请拨打电话028-8435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