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母于2019年在南部县御景尚庭楼盘销售处购买住房一套,现在到了交房时间,去售楼部接收房子,物业却告知,必须缴纳2000元装修保证金才能给钥匙,不交钱就不给钥匙。请问自己辛苦挣钱买的房子却不能拿到钥匙,这是什么霸王条款?老百姓到哪去说理,只能求助政府部门。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核实,开发企业表示可以正常办理接房手续。物业收取的装饰装修履约金是为约束业主违规装修行为,在业主与物业办理装饰装修协议里明确了违规条款、缴纳金额及退款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