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10月19日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因单位安排统一注册原因,于2019年1月取得执业证书,2023年报考中级职称规定工作时间按注册执业时间起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这样我今年就不能报考中级。希望相关部门继续延续续沿用“川卫办人教便函〔2022〕1号”第二条:2017年及以前取得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 结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聘书)计算其工作年限,在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可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3年中级报考工作年限可按资格证取得时间计算!谢谢!
网友您好,您的咨询已经收到,以下是回复:按照(卫考办发[2022]1号)(卫人才发[2022]95号)文件要求,2017年及以前取得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取得资格后次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注册时间以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签发时间为准),可结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聘书)计算其工作年限,在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按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而2018年则需要以执业时间进行计算。
感谢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