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翰林学府二期,备案名:翰澜学苑,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应于2022年3月30日交付,由于开发商自身资金原因,该项目于2022年12月29日才取得项目竣工备案,在开发商未取得任何验收资质之前,融创物业于2022年8月11日提前入驻项目,物业提前入驻本就有违规,收取物业费更是违法。本人是业主,于2023年1月2日去收房,却告知要收取2022年8月11日-12月28日之间的物业费,物业提早入驻即使要收取物业劳务费也是向开发商索取,开发商自身原因12月底才验收通过,我们来收房凭啥要缴纳前面的物业费,我们又没收房入住。本来就应于2022年3月30日交付的房子,硬生生被房开拖到了2022年12月29日才达到交付条件,开发商一分赔偿都没提及,我们收房却还要被物业告知收取这笔及其不合理的物业费,还非要缴纳才能收房。物业收费目中无法无天,请尊敬的领导为我们无辜的业主做主,整治无法无天的融创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下面是本人购房合同照片资料,和开发商项目验收复印件资料,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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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您反映翰林学府项目停工、延期交房等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新津融创翰林学府项目由新津帛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包单位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分南、北地块,共1549套住宅、27套商业。我区已成立翰林学府项目专班,专人推动项目复工复产及项目交房工作。目前,北地块已完成验收工作。关于物业费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