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咨询]晶蓝湾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问题
2023-01-09 16:32:10
已回复

根据2020年县住建局和玉津镇的答复,晶蓝湾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任期应于2021年9月止。

根据乐山华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某业主的民事判决书显示,该公司与第一届业委会签订的《物业委托服务合同》于2022年3月31日到期。

目前第一届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均到期,也没听说也没看到新一届业委会的产生,物业公司依旧在为晶蓝湾小区提供服务,并且在2022年12月7日华宸物业贴在公示栏的业主满意度数据表上,居然出现了业委会的鲜章,这样做是否合法合规?业委会都到期了,业委会成员都没有了,居然还能盖章!另外,在此期间,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小区业主催收2022年的物业费呢?

希望相关部门能解答一下疑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玉津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3-01-18 14:11:47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