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级实验学校不按教育局通知放寒假15号才放,遂宁教体局在2022年12月23日发的高一高二需1月11日放寒假,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无视通知,连续在校给学生上课到15号并收取补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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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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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网友反映的情况不属实。2022年12月23日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学期后期教学指导建议的通知,建议通知中明确根据当时的疫情防控形势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四川省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五项措施》精神和我市实际,经综合研判,对本学期后期教学作了如下指导建议,其中教学活动时间安排建议意见是:“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2023年1月6日放寒假;高一、高二年级及中职学校1月11日放寒假;高三年级1月16日放寒假。本期学校参照了暑期托管服务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托管,并适时针对学生在学习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查漏补缺,一是开展托管服务需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二是托管服务要让学生劳逸结合,同时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三是托管服务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学校不得违规收费。我局也将随时关注高级实验学校假期托管服务,并予以指导和帮助,确保假期托管服务这一创新举措,真正起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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