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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物业费涨价是否合法
2023-01-09 09:02:22
已回复

尊敬的元坤书记:
       我是眉山市东坡区文忠街社区阳光•现代城业主。阳光•现代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中心未经征求业主意见,私自签订提高物业费的合同,将多层由原来的0.6元/平方上调至 0.8元/平方;高层由原0.9元/平方上调至 1.1 元/平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物业费的多少是关系到每个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规定,决定该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作为普通百姓没有资金进行起诉,我曾向文忠社区反映问题,得到的反馈是:“能力有限解决不了”。请问哪个职能部门能为百姓解答并予以解决物业费上涨问题?如业主委员会已征求超过半数业主同意,则本人无异议,但请公示征求意见书。请问文忠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属于“不担当、不作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石桥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3-01-12 15: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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