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物业费涨价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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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物业费涨价是否合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09 09:02 已回复

尊敬的元坤书记:
       我是眉山市东坡区文忠街社区阳光•现代城业主。阳光•现代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中心未经征求业主意见,私自签订提高物业费的合同,将多层由原来的0.6元/平方上调至 0.8元/平方;高层由原0.9元/平方上调至 1.1 元/平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物业费的多少是关系到每个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规定,决定该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作为普通百姓没有资金进行起诉,我曾向文忠社区反映问题,得到的反馈是:“能力有限解决不了”。请问哪个职能部门能为百姓解答并予以解决物业费上涨问题?如业主委员会已征求超过半数业主同意,则本人无异议,但请公示征求意见书。请问文忠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属于“不担当、不作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2 15:45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2023年1月10日,网格员通过该群众反映的现代城小区上涨物业费的问题,据网格员调查了解,阳光物业曾于2022年9月1日发布了公告,随着小区建成时间久远,近年来物业能耗逐年上涨,小区内维护成本增加,现有的收费标准已不能满足现在的服务要求,该小区拟上调物业费标准为多层和高层业主物业费均上调0.2元。物业与业委会协商就关于上调物业费事宜进行公示征集意见,征集意见公示分别张贴于小区北门、南门。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9月30日。业主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6日发布公告表示,因该小区不同意上涨物业费的户数为少数,小区环境需要改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定了整改项目合同并同意阳光公司上涨物业费。从物业发布涨费公告以来,社区工作人员接到了很多投诉,都一一了解情况,耐心给居民解答回复,2022年10月19日,社区还专门协调业委会、物业和业主代表开调解会,但是打电话通知愿意来参加的业主很少,大部分业主代表又不愿意来参加。2023年1月10日16时,网格员电话联系反映人,告知情况,反映人不认可这种形式,坚持认定物业私自上涨物业费属违法行为,且强烈要求上级有执法权利的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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