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天府新区刘家坝村的村民,关于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刘家坝村美丽新村建设项目的建设,现村上通知农民将以租用的方式占用农民的耕地修建美丽新村项目的住宅小区,现在正在测量土地,让农民签字确认。现在要向领导咨询的问题是:
1、以租用土地的方式占用农民的耕地修建住宅小区的行为是否合法?
2、该项目是否有完整的审批手续和审批文件,流程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
3、农民的权益如何得到合法保护?农民的耕地变成了住宅小区,十年二十年后土地的所有权是不是就悄无声息的转变了?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兴隆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刘家坝村美丽新村项目是2020年10月经农户自愿申请参加并于2022年6月获得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局批复的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不是拆迁征地安置项目,没有征地的说法。确保耕地只增加不减少的原则和整体规划改变传统农村的散、乱居住环境,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打造现代化新农村,让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的目的实施的富民项目。所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还是归集体所有,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所有,权益未发生变化。
以上情况于2023年1月11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