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好,本人是天府新区南湖大道333号远大中央公园四期业主,该小区四期14栋、15栋各有三户是客厅面朝益州大道,紧邻益州大道大约为10米,这两栋楼开发商计划于23年12月交付于业主,属于在建项目,考虑到益州大道长期车辆量较大,噪声污染严重,现咨询天府新区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发商在交房之前处理以下几个问题:
1、开发商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考虑此噪声问题?采用的玻璃窗是否满足隔音需要?
2、是否有相关政策要求,在交付业主房屋之前,开发商将景观阳台封窗(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施工、设计和费用等问题)之后再交付业主(因新津区有相关要求,大件路两侧的新建住宅房屋的生活及景观阳台由开发商承担封窗的施工及费用并纳入政府单位对其竣工验收是否满足的一项具体要求中来),天府新区是否也有类似的政策文件支持呢?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在建项目远大中央公园四期封窗问题,天府新区没有相关封窗政策,观景阳台封窗将直接影响房屋最终产权面积。
阳台封窗一般在房屋按照购房合同约定交付使用后,由业主自行按照需求安装。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月11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