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部县黄金填2村7社村民,我投诉我社一耕地被外社人员私建别墅,我社全员已经联名签字要求拆除或按我社的要求承建公益项目进行补偿。望有关政府部门出面调解。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馈的黄金镇2村7社一耕地被外社人员私建别墅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经查:一,建房所占土地属于原4社,建房方与原土地承包人有换地协议,目前该社合并为7社;二,经国土部门认证,该土地不属于耕地,是一般土地;三,建房方已取得合格合法建房资格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