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耕地被外社人员私建别墅,我社全员已签字联名要求拆除或建设公益建设补偿。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馈的黄金镇2村7社一耕地被外社人员私建别墅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经查:一,建房所占土地属于原4社,建房方与原土地承包人有换地协议,目前该社合并为7社;二,经国土部门认证,该土地不属于耕地,是一般土地;三,建房方已取得合格合法建房资格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