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锦江区晨辉路33号致瑞雅苑小区的一名业主,现反映问题是:物业在没有和业主签订协议,也没有经过业主投票的情况下,不允许外卖人员进入小区,导致生活不便,外卖多次丢失,未对业主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
禁入事关整个小区业主的权益,属于小区的重大事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必须要经过法定程序。按照“双过半原则”,取得双过半以上业主的同意,否则将侵犯业主的权利,业主有权利提出异议。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华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反映外卖人员不能进入小区,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致瑞雅苑小区蜀府物业公司负责人,了解到物业前期在小区内做过调研,大部分居民是不同意外卖人员进入小区,所以,蜀府物业公司一直未让外卖人员进入小区。经与致瑞雅苑小区蜀府物业沟通后,物业表示春节后将重新征求小区业主意见。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01月11日14:30时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