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学期,因疫情上课时间不到一半,刚开学耽误的时间幼儿园已退回生活费,缴费的大头保教费+特色课不退回,请问合理吗?
教育局对退费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有请通知到幼儿园进行退费,温江区金明幼儿园锦绣园
来信人:
您好!首先感谢来信人对温江教育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学期中未到幼儿园上课情况的费用结算问题。学期中有未到幼儿园上课情况的幼儿,幼儿园结算费用时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温江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发改〔2016〕66号)的规定: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退费,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
区教育局已再次要求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金明幼儿园务必加强与全园幼儿家长的沟通,在本学期末将应退费用进行结算。
如需了解其他情况,请拨打电话028—82762901。
此复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