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年味无存,自贡市一句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影响环保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是政府部门不做为的表现,就算全市人民不燃放烟花爆竹,难道环保就好吗?应该整顿环保超标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企业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咨询问题收悉,现由自贡市公安局答复如下:
为解决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环境污染的问题,2022年1月1日,自贡市人民政府发布《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对自贡市城区及部分乡镇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过禁燃禁放工作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85,全国排名同比上升54位。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PM2.5浓度同比下降37.8%,PM10浓度同比下降40.1%。特别是除夕和初一两天PM2.5和PM10浓度全省排名均同比上升8位,收到了积极的社会反应、良好的管控效果和生态效果。但我市空气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在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22年3月1日前,发布了《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自贡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期限为五年。其中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于2月25日起施行,荣县于2月28日起施行,富顺县于3月31日起施行。